Jun 1

借款利息的申報 不指定

admin , 10:33 , 借款 , 評論(0) , 引用(0) , 閱讀(476) , Via 本站原創 | |
如果我購買房子,但所有權人登記在母親名下,房貸借款人是我的配偶,而我報稅時並沒有申報扶養我的母親,請問,這樣我還可以在報稅時申報購屋借款利息嗎?
ps:我查過購屋借款利息的相關規定,但還是不太明白,購屋借款利息: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 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,其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三十萬元為限.

1.每一申報戶只能申報一棟房屋,並不是按人頭計算,且房屋必須是屬於納稅人本人或配偶、扶養親屬所有(所有權人為同一申報戶)。
2.納稅人本人、或配偶或其扶養親屬在申報年度內於該地已辦妥戶籍登記。
3.房屋必須為自住用途,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。
4.購屋借款限於向金融機構借貸者,向一般公司或個人之借款不得扣除。另外,舉新債還舊債所支付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,只要是新債和舊債的借款房屋是同一棟房屋,且借款時間銜接,則在舊債未償還的額度內所支付者,還是可以申報扣除的。

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利息支出以三十萬元為限  既然用購屋借款利息的申報  就是放棄標準扣除額 用列舉申報了 所以 慈善捐贈 和每人保險費24000元和醫療支出都可以合併一起申報喔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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